关于对《网络问政交办通知:关于网民咨询农村道路硬底化相关补助政策的问题》的答复
中共高州市委办公室:
贵办转来《网络问政交办通知》(高网办(2019)223号)收悉,我局立即向当地政府了解情况。现将情况汇报如下:
据了解,深镇镇芦蓬村委坑尾村通往该自然村道路约1.2公里尚未进行路面硬化,根据深镇镇人民政府反映,由于坑尾村人口较少,村民思想难以统一,配套资金无法筹集等原因,一直未申请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。
目前,按政策省对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给予每公里18万元的补助资金,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,公路实行分级管理,乡村公路由所属镇政府负责建设和养护,以及《高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》(高府办【2009】23号)规定,各镇政府(街道办)为本镇(街道)内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,负责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,农村公路的改建,危桥加固或改建,道路事故隐患路段的整治及安全保障工程的建设等。因此,建议当地镇政府积极牵头村委会多渠道筹集配套资金,尽快推进该公路的建设。如果条件成熟,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列入新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计划。
高州市交通运输局
2019年10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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